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岸防洪堤工程(标段四)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岸防洪堤工程(标段四)  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东莞监狱   ,招标人为 广东省东莞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岸防洪堤工程(标段四)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岛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本工程新建防洪堤总长1129.16m。其中,本次工程新建巡堤路总长1295.04m,路面宽4m,其中A段长1125.72m,桩号(A0+000.00~1+125.72)、B段长169.32m,桩号(B0+000.00~B0+169.32)。(2)本工程新建人行道总长2254.88m,其中,一段沿A段巡堤路左侧铺装,人行道全长1125.72m,宽1.4m,桩号(A0+000.00~A1+125.72);另一段沿防浪墙内侧铺装,人行道全长1129.16m,宽1.4m,桩号(K0+000.00~K1+129.16)。(3)U形预应力混凝土板桩护脚总长1093.00m,桩号(K0+000.00~K1+093.00);灌注桩护脚总长36.16m,桩号(K1+093.00~K1+129.16)。(4)堤防工程等级为2 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 级。防洪标准为50 年一遇。(5)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招标人与工程承包人合同履行完毕(含缺陷责任期)止,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2个月(其中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5)本次招标项目的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4240.27万元,其中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价)为人民币3392.653162万元  

(6)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标段划分:  1标段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  按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市政道路工程(含土石方工程、车行道、人行道工程等工作内容);(2)河堤工程(防洪堤修坡工程、板桩、帽梁工程、防浪墙工程、人行道挡墙等工作内容);(3)机电工程(路灯工程、雨水排水工程、绿化给水工程);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保修责任期的监理及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监理范围也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同时还需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手续等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  保修阶段   ?其他相关服务:  /   

(3)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招标人与工程承包人合同履行完毕(含缺陷责任期)止,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2个月(其中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4)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        (估算/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尚未确定】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33926531.62 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已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水工建筑,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签发),证书注明的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但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已有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1项,需提供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栏企业人员未锁定,且在东莞市水务局参建信用信息平台锁定项目不超过1项。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建立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1)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2)投标人在以往监狱工程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违约)被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的(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05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06 19 15  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 。投标会时间: 2023 06 19 15  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及    /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东莞监狱  

电话:  0769-86333275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监狱    

联系电话:  0769-86333275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7.2投标担保

7.2.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4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他:保险电子保单   

注意: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7.3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省东莞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邮  编:  523295                     邮  编:  510010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人:  潘小姐         

电  话: 0769-86333275               电  话:  020-83592216-815     

传  真: 0769-86333275               传  真:  020-83595411          

电子邮件: dgjy_zbb@gd.gov.cn        电子邮件: gzswbc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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