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总会(越秀IPark粤港智谷A4栋6、7楼)租赁服务项目(GZSW24202FD2070)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总会(越秀IPark粤港智谷A4栋6、7楼)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总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需租赁越秀IPark粤港智谷A4栋6楼601、602单元(面积2145.17平方米)、7楼701单元(面积1056.48平方米),总面积3201.65平方米,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4栋601室602室701室,租期3年(从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总预算507.0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07.0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符合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原因阐述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州仲裁委员会改革后住所地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经广州仲裁委员会前期实体考察并经委党组会审议同意,广州仲裁委员会机构改革后总会选址为南沙先行启动区庆盛板块的越秀IPark粤港智谷A4栋6楼601、602单元(面积2145.17平方米)、7楼701单元(面积1056.48平方米),总面积3201.65平方米,该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4栋601室602室701室,租期3年,从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由于该租赁服务只能由产权人(广州越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为保障广州仲裁委员会顺利完成机构改革,确保机构正常运行,特申请进行业务用房的单一来源采购,拟成交供应商为(广州越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越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盛大道1号C1栋1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30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7楼
联系电话:020-83789753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