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非医疗可回收物承包服务谈价公告(第二次) (延长公告)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延长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非医疗可回收物承包服务的谈价报名工作,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服务内容:非医疗可回收物包括AB胶桶、纸皮、报纸、杂志、书本、废金属、废木料等非医疗可回收物。
二、服务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三、服务要求
1、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取非医疗可回收物,不得积压在医院。接收非医疗可回收物时,应对移交的非医疗可回收物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回收非医疗可回收物时要爱护医院的环境,不得出现垃圾散落或其它影响医院环境的情况。
4、不得回收医疗废品(针头、棉签、血袋、尿袋、医疗废品包装袋等)、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输液袋等)和不可回收物。
5、指派至少一名员工驻守在岭南医院,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科室回收物品。驻点人员要服从医院的管理。
6、需提供集装箱用于非医疗可回收物的中转,院方提供场地。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拥有法人资格,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资质及能力。
2、持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内有相应物品的回收项目。
3、具有同类事业单位同类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价说明:本服务采购形式为谈价。谈价中,参与人需出示本服务各项回收物品的市场单价,作为其自身报价的依据和说明。
六、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谈判公函原件。
2、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谈价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现场提交,原件备查,扫描件发至联系邮箱。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门诊楼五楼529后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20-82179535
联系邮箱:zssylnhqb@163.com
八、谈价时间
参加报名的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定后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