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任务型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1批)项目 包6(核心数据异地备份)(项目编号:GZSW23146FG3183)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3146FG31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任务型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1批)项目 包6(核心数据异地备份)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评标办法修改、开标时间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07 09:30:00,更正为:2023-11-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1-07 09:30:00,更正为:2023-11-17 09:30:00。
1.原招标文件PDF版第33至34页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评分内容: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的认识和理解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 | 根据投标人对省法院任务型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1批)项目包6(核心数据异地备份)现状、需求分析、项目重难点、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相应的阐述情况进行评审: (1)总体思路清晰,方法体系阐述透彻,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总体思路较清晰,方法体系阐述较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3)总体思路不太清晰,方法体系阐述不够透彻,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服务方案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备份中心建设方案、本地备份中心建设方案、备份策略方案、运维保障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等)进行评审: (1)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充分了解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方案科学、合理、严谨、可行,得8分; (2)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严谨、较可行,得5分; (3)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整,表述不够准确、条理不够清晰,有突出重点,方案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不够严谨、不够可行,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异地备份中心机房情况 (12.0分) | 1.投标人机房情况: (1)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完全封闭园区,且产权完全归属投标人的,得6分; (2)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完全封闭园区,部分产权归属投标人,但机房及配套设施为独立建筑且完全归属投标人的,得3分; (3)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非完全封闭园区,但机房及配套设施为独立建筑且完全归属投标人所使用的,得1分; (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园区平面图和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标明数据中心位置。 2.投标人基础网络光纤覆盖能力: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省内10G PON端口数量(单位:万个): (1)端口数≥60,得6分; (2)50≤端口数<60,得3分; (3)40≤端口数<50,得1分。 (4)端口数<40,得0.5分。 注:提供通信主管部门(如通管局最新发布的粤通函〔2022〕404号.pdf)相关证明材料等,需提供统计报告页面截图。 | |
数据备份 (8.0分) | 根据项目中数据恢复服务要求,提供重要数据在备份系统中硬盘在设备维保期内数据恢复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以及数据恢复资质复印件。 (1)投标人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且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具有国家官方机构认证的含“数据恢复”业务类的甲级质资证书,得8分; (2)投标人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且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具有国家官方机构认证的含“数据恢复”业务类的乙级质资证书,得5分; (3)投标人仅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得2分; (4)投标人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部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的认识和理解(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 根据投标人对省法院任务型政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第1批)项目包6(核心数据异地备份)现状、需求分析、项目重难点、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相应的阐述情况进行评审: (1)总体思路清晰,方法体系阐述透彻,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 (2)总体思路较清晰,方法体系阐述较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总体思路不太清晰,方法体系阐述不够透彻,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服务方案 (9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9.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备份中心建设方案、本地备份中心建设方案、备份策略方案、运维保障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等)进行评审: (1)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充分了解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方案科学、合理、严谨、可行,得9分; (2)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严谨、较可行,得6分; (3)在对用户所面临的问题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技术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整,表述不够准确、条理不够清晰,有突出重点,方案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不够严谨、不够可行,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异地备份中心机房情况(9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异地备份中心机房情况: (1)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完全封闭园区,且产权完全归属投标人的,得9分; (2)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完全封闭园区,部分产权归属投标人,但机房及配套设施为独立建筑且完全归属投标人的,得6分; (3)投标人机房所在数据中心为非完全封闭园区,但机房及配套设施为独立建筑且完全归属投标人所使用的,得2分; (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园区平面图和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标明数据中心位置。 | |
数据恢复能力(8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 | 根据项目中数据恢复服务要求,提供重要数据在备份系统中的数据恢复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单位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以及数据恢复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人数据恢复能力的情况进行评分: 1)数据恢复服务能力强,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具有数据恢复类型的相关证书,具备完善的规范体系和制度,防止数据泄露能力强,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5个(提供相关证明,如验收证明或数据恢复服务保修单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可证明数据备份恢复的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得8分; (2)数据恢复服务能力较强,数据恢复服务厂商具备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和制度,防止数据泄露能力较强,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相关证明,如验收证明或数据恢复服务保修单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可证明数据备份恢复的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得5分; (3)数据恢复服务能力一般,数据备份恢复制度体系相对不完善,有一定的防止数据泄露能力,项目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相关证明,如验收证明或数据恢复服务保修单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可证明数据备份恢复的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得2分; (4)其他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供应商可在本更正公告页面下方附件下载更正后招标文件。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85110292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2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32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