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消防监督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GZSW24143FC3244)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4143FC32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消防监督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服务响应时间”评分项:

评审标准

服务响应时间(5.0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1)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0.5小时内(含0.5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5分;

(2)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0.5-1小时内(含1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4分;

(3)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1-1.5小时内(含90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3 分;

(4)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 1.5-2小时内(含2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 2 分;

(5)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超过2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 1 分。

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评审标准

服务响应时间(5.0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1)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0.5小时内(含0.5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5分;

(2)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0.5-1小时内(含1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4分;

(3)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1-1.5小时内(含1.5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3 分;

(4)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 1.5-2小时内(含2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 2 分;

(5)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超过2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 1 分。

注: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5号

联系方式:020-61283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小姐

电 话:  020-83592216-809

·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