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GZSW23146FG4195]结果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1-29


一、项目编号:GZSW23146FG4195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16号蔬绿产业园C区

折扣率: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鹤山市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按招标文件要求

两年,采用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每月(共12个月)服务质量考核平均分在85分或以上,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否则不续签。

按招标文件要求

1,3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国荣(采购人代表)、曾金花、陈漪、肖孟富、邹星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20%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1000-5000万元,费率0.25%。(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计算中标服务费,总收取金额=年度收费金额×2)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835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0

50.00

10.00

94.60

1

1

鹤山市赐丰农牧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60

50.00

10.00

90.60

2

2

广东鲜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00

50.00

9.78

88.78

3


江门味来智慧餐饮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42.00

9.47

81.47

4


鹤山市沙坪铭诚达配送服务部

通过

通过

15.00

28.50

9.78

53.28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