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废标公告
合同包1(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废标理由:开标失败
合同包1(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其他补充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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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
联系方式:0753-3682839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层
联系方式:0753-2199199
项目联系人:林晨
电 话:0753-219919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