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GZSW24000FC3134]结果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11

 

一、项目编号:GZSW24000FC3134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之二3010

折扣率:8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服务类(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1-1

餐饮服务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根据饭堂服务外包考核情况以及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川、黄雨花、林晓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成交金额计算成交服务费,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注:(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4)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3.31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00

35.00

10.00

94.00

1

1

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35.00

9.34

89.34

2

2

广东金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35.00

9.77

86.7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址:中山市兴中道12

联系方式:0760-8888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0911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最终承诺报价书(广州鑫君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